三部门出手: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
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。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,在烟税目下增设电子烟子目。电子烟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。生产(进口)环节的税率为36%,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%。
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
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3号
为完善消费税制度,维护税制公平统一,更好发挥消费税引导健康消费的作用,现就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关于税目和征税对象
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,在烟税目下增设电子烟子目。
电子烟是指用于产生气溶胶供人抽吸等的电子传输系统,包括烟弹、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电子烟产品。烟弹是指含有雾化物的电子烟组件。烟具是指将雾化物雾化为可吸入气溶胶的电子装置。
电子烟进出口税则号列及商品名称见附件。
二、关于纳税人
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(进口)、批发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人。
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,是指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,并取得或经许可使用他人电子烟产品注册商标(以下称持有商标)的企业。通过代加工方式生产电子烟的,由持有商标的企业缴纳消费税。电子烟批发环节纳税人,是指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营电子烟批发业务的企业。电子烟进口环节纳税人,是指进口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。
三、关于适用税率
电子烟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。生产(进口)环节的税率为36%,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%。
四、关于计税价格
纳税人生产、批发电子烟的,按照生产、批发电子烟的销售额计算纳税。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采用代销方式销售电子烟的,按照经销商(代理商)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的销售额计算纳税。纳税人进口电子烟的,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。
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从事电子烟代加工业务的,应当分开核算持有商标电子烟的销售额和代加工电子烟的销售额;未分开核算的,一并缴纳消费税。
五、关于进、出口政策
纳税人出口电子烟,适用出口退(免)税政策。
将电子烟增列至边民互市进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并照章征税。
除上述规定外,个人携带或者寄递进境电子烟的消费税征收,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。电子烟消费税其他事项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等规定执行。
本公告自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。
特此公告。
财政部
海关总署
税务总局
2022年10月2日
2024年上半年越南对中国的出口额达287亿美元 越南对中国贸易逆差达近400亿美元,同比增长近68%。 中国仍是越南最大的商品进...
今年上半年,在半导体、能源领域的多个大项目获批和增加投资资金 据计划投资部的消息,今年年初至今, 注册投资总额达...
附图。 今年上半年,越南全国进出口总额达到3696.2亿美元,同比增长16%(相当于增加510.8亿美元)。其中,出口额为1907.3亿美...
经济专家认为,商品进出口在今年下半年的增长前景广阔。这是越南提高商品出口额的良好机会。 预计2024年越南出口额增长...
据越媒报道:工业和贸易部刚刚发布了一份关于6月份工业生产和贸易活动情况的报告。 这些主要是反倾销、保护、反规避贸...
2024年下半年,越南经济增速可能较上半年的积极增长有所放缓。然而,半导体需求的复苏、中国和东南亚地区的稳定增长,...
随着全球经济持续向好的趋势,许多国家的消费品进口反弹回升,2024年越南出口释放积极信号。这是推动越南经济增长处于...
示意图 2024年上半年,越南出口额估计达1900.8亿美元,同比增长14.5%。货物贸易差额估计为116.3亿美元。 统计总局指出,在货...
Copyright © 2002-2019 广东巨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地址: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环城路99号富康大厦1107室 备案号:粤ICP备13069001号-2 网站地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