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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志明市实施三年港口基础设施费全免政策

发布时间:2026-08-06 17:02浏览次数:字体大小: [极大 ]

2026年6月19日,胡志明市人民议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第12/2026/NQ-HDND号决议,决定自2026年7月1日起至2029年6月30日,对通过该市海港口岸区域的进出口及货物运输企业,免征港口基础设施、服务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使用费。

此项政策覆盖进出口货物、暂进口再出口货物、保税仓货物、过境货物及经该市港口系统转运的货物,不分原产国和行业类别。

目前胡志明市约有94,053家企业缴纳港口基础设施费,年征收额约2.39万亿越南盾(约合9,100万美元),平均每家企业年缴费约2,540万越南盾。
胡志明市实施三年港口基础设施费全免政策

实施三年免征后,预计累计为企业减负约7.17万亿越南盾(约合2.72亿美元)。

该政策的出台背景是进出口企业正承受全球经济波动、地缘政治冲突及供应链中断等多重压力,海运、燃料、货物保险及仓储成本持续高企。

据测算,免征政策将直接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约0.5%至0.8%,其中小型企业物流成本降幅约0.34%至0.51%,中型企业约0.11%至0.17%。

胡志明市政府表示,三年免征期符合企业经历经济波动后的复苏周期,有助于稳定现金流、恢复市场、重组供应链,并制定中期生产经营计划。

尽管市财政预计每年减少收入约2.39万亿越南盾,整个实施期累计减少约7.17万亿越南盾,但胡志明市认为这是支持企业发展的必要投入,有助于提升企业竞争力、促进港口货物流通。

对于从事对越贸易及物流服务的企业而言,该政策为降低供应链成本提供了阶段性空间,建议相关企业关注政策执行细则,结合自身业务评估成本优化机会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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