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巨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欢迎您!
语言选择: ∷ 

进口电子烟注意了!将参照《烟草专卖法》规定监管!

发布时间:2021-03-26 11:06浏览次数:字体大小: [极大 ]

 

为加强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,2021年3月22日,国家工信部发布了公开征求对《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〉的决定(征求意见稿)》的意见。

 

《征求意见稿》提出,将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》附则中增加一条,作为第六十五条:“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。”

 

这是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首次拟正式纳入专门法律监管。消息一出,立即引发业内动荡。受此影响,相关电子烟上市公司股价大幅下跌。

 

 

 

 

进口电子烟注意了!将参照《烟草专卖法》规定监管!

 

 

进口电子烟注意了!将参照《烟草专卖法》规定监管!

 

 

进口电子烟注意了!将参照《烟草专卖法》规定监管!

 

 

进口电子烟注意了!将参照《烟草专卖法》规定监管!

 

 

进口电子烟注意了!将参照《烟草专卖法》规定监管!

 

 

进口电子烟注意了!将参照《烟草专卖法》规定监管!

 

 

 

 

 


本文关键词链接:
推介文章

越南物流_越南物流公司_越南专线-巨东物流微信扫码 关注我们

  • 咨询时间:9:00-18:00 咨询热线:0769-83539000

  • 越南物流_越南物流公司_越南专线-巨东物流全国热线

    全国热线:400-156-0769

Copyright © 2002-2019 广东巨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地址:东莞市黄江镇东进路5号(莞樟路田美段) 备案号:粤ICP备13069001号-2 网站地图